上證函〔2023〕949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為做好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工作,加強股票交易嚴重異常波動、首發戰略配售股份、特別表決權股份等事項的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針對性,上海證券交易所(以下簡稱本所)對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——公告格式》進行了修訂?,F將修訂后的指南予以發布,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本所于2023年1月13日發布的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——公告格式(2023年1月修訂)》(上證函〔2023〕99號)同時廢止。
修訂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(http://www.00000hm.com/)“規則”下的“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”欄目查詢。請各市場參與人認真遵照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——公告格式(2023年4月修訂)
第三號 上市公司證券投資、委托理財、期貨和衍生品交易公告(2023年1月修訂)
第九號 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結果暨股本變動公告(2023年4月修訂)
第十一號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(2023年4月修訂)
第十二號 上市公司換股實施結果、股份變動暨新增股份上市(合并方)公告(2023年4月修訂)
第二十六號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、嚴重異常波動公告(2023年4月修訂)
第三十一號 上市公司股份質押(凍結、標記、解質、解凍、解除標記)公告
第三十六號 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實施(結果)公告(2023年4月修訂)
第四十一號 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公告(2023年4月修訂)
第四十三號 上市公司現金選擇權實施公告(2023年4月修訂)
第四十七號 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增持股份情況、計劃、進展、結果公告
第四十八號 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、進展、結果公告
第五十號 上市公司股票風險警示及終止上市相關事項公告(2023年1月修訂)
上海證券交易所
二○二三年四月七日